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以来,省信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安排部署,加强信访工作,畅通信访渠道,建立涉黑涉恶信访问题和“保护伞”线索受理办理报送机制,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良好信访秩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应有贡献。2018年、2019年,省信访局办公室连续两年被评为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
提高政治站位 加强组织领导
省信访局党组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把扫黑除恶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成立由省委副秘书长、省信访局局长梁克昌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各处(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局扫黑除恶工作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涉黑涉恶信访问题线索的收集、研判、移送等日常工作。
每次中央和省委召开相关会议和收到有关文件后,省信访局都在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会议精神、领导同志重要讲话精神和文件要求,并结合信访工作实际,作出安排部署。三年来,共召开22次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扫黑除恶工作。特别是出台了一系列制度、文件,加强顶层设计,做到用制度管事、按规定办事。省信访局先后制订印发了《处理涉黑涉恶信访件工作办法》《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年度扫黑除恶工作要点》《进一步完善涉黑涉恶信访问题线索报送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尤其是2018年9月,省信访局与省公安厅联合制订印发了《山西省公安机关与信访部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协作机制》,进一步对涉黑涉恶信访线索收集、移送、处置、反馈及赴省进京聚集上访预警信息联动处置等工作予以明确。
建立长效机制 做好线索收集移送工作
三年来,省信访局不断探索完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措施,总结经验做法,逐步形成了一套务实管用的办法机制。
对内,严格线索受理审核流程。省信访局接待一处、二处开设专门的“扫黑除恶”信访事项接待窗口,专人负责处理涉黑涉恶来访问题;同时在信访信息系统中开设专栏,专项办理涉黑涉恶类信访问题,实现网上全程流转、持续跟踪督办。另外,建立了扫黑除恶联络员机制,省信访局相关职能处室和各市信访局各确定1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涉黑涉恶线索收集报送等具体工作。所有涉黑涉恶线索实行按周报送机制,对每一条移送省公安厅、省扫黑办的涉黑涉恶线索,由局长、副局长、处(室)负责人三级签字负责。自开展专项斗争以来,建成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黑恶势力“保护伞”及腐败线索两本台账。
对外,强化线索移送报送工作。省信访局固化形成“每周向省公安厅移送涉黑涉恶线索、每半月向省扫黑办报送两本台账”的常态化工作机制,为政法机关依法核查、精准打击提供了基础支撑。三年来,共向省公安厅移送涉黑涉恶线索1017条。线索主要反映村干部、社会人员、政府工作人员欺压百姓、侵占集体财物、非法敛财,家族势力为非作歹、欺压百姓等问题。共向省委政法委移送53条黑恶势力“保护伞”及腐败线索,主要反映县级以下公安机关或民警、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包庇黑恶势力,乡镇干部充当“保护伞”等问题。
办理重点信访件 营造良好氛围
2018年中央第十五巡视组和中央扫黑除恶第二督导组在晋期间,省信访局在做好驻地信访保障工作的同时,对巡视组移交的36件涉黑涉恶信访事项、督导组移交的7批3100件信访事项,全部在第一时间交办各市和各有关部门办理,并通过召开会议安排部署、成立工作专班负责、强化督查督办等方式,推动问题有效解决,让人民群众有了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目前,中央巡视组、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移交的涉黑涉恶信访件已全部办结。
省信访局充分发挥信访部门与群众联系点多面广、零距离、面对面的特点,积极组织全系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在全省各级信访接待场所,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张挂标语条幅等方式,引导群众既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理性反映黑恶线索,又勇于善于揭发举报幕后组织策划聚集上访、闹访滋事等可能涉及的黑恶行为,发动全社会广泛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维护正常信访秩序和社会大局稳定营造良好氛围。
“三年来,省信访局始终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在全省信访系统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打击违法犯罪,建设平安山西作出了信访部门应有的贡献。”省信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按照中央和省委的统一部署,不放松不懈怠,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强化统筹协调,健全长效机制,持续加强涉黑涉恶信访线索收集移送报送等工作,为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胜利作出更大的贡献。(杨文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