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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山西地质博物馆不动产登记展厅展品的公告

 时间:2024-05-28       大    中    小      来源:山西省政府门户网站

  为生动展示土地政策发展的巨大变化,集中反映不动产统一登记改革的辉煌成就,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决定在山西地质博物馆开辟不动产登记展厅。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相关实物资料,特此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集中征集反映、记录、展示土地政策历史沿革和不动产登记在各个不同历史阶段具有代表性的实物、图片、文献、影音等,具有一定历史价值、标志意义、重大成果的实物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范围: 

  (一)土地政策沿革相关实物展品 

  1.反映各历史时期重要土地政策发展变化的法律法规等相关实物展品; 

  2.历代参与土地政策制定、实施等方面的重要人物及相关实物展品; 

  3.反映历代土地政策影响社会经济、文化、政治发展的相关实物展品; 

  4.反映中国共产党在创建初期、大革命时期、土地革命时期、抗日战争时期、解放战争时期、社会主义改造时期、改革开放期间等各重要时期关于土地政策和不动产登记的相关文献、文件、档案、契约、证书、图章、照片、视频、宣传资料等相关实物展品。 

  (二)不动产登记相关实物展品 

  1.反映不同朝代、不同年代土地、房屋、林地、草原等各类不动产证书、证明等相关实物展品; 

  2.反映不同朝代、不同年代各类不动产登记底簿、档案资料、宣传资料等相关实物展品; 

  3.反映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变革的文件、档案接收移交手续、宣传资料等相关实物展品; 

  4.反映不动产统一登记十年重要时间节点颁发的具有重要标志意义的不动产登记证书、证明等相关实物展品; 

  5.反映不动产统一登记十年信息化建设发展变化的相关实物展品。 

  (三)“清零行动”相关实物展品 

  1.反映“清零行动”的重要文件、报告图件、摸底排查台账等相关实物展品; 

  2.反映“清零行动”的重要报刊宣传资料、照片影像等相关实物展品; 

  3.“清零行动”期间收到的具有代表意义的领导批示、群众感谢信、锦旗等相关实物展品; 

  4.反映“清零行动”期间不动产登记人牢记初心使命、勇于担当作为的相关实物展品。 

  (四)“易地扶贫搬迁”相关实物展品 

  1.反映“易地扶贫搬迁”的领导批示、重要文件、报告图件、档案台账等相关实物展品; 

  2.反映“易地扶贫搬迁”的宣传资料、照片影像、搬迁前后生活对比资料等相关实物展品等。 

  二、征集方式 

  (一)社会捐赠 

  展品征集以社会捐赠为主,鼓励各单位、行业、企业、团体及个人自愿捐赠。凡符合馆藏标准且具有价值的藏品,经组织认定后可直接展出,并向捐赠者颁发捐赠证书。 

  (二)租借展览 

  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经双方友好协商,在不改变展品收藏所有权或保管权的基础上,对有关展品收藏单位或个人的展品进行有限期的租借、展览。 

  (三)复制复印 

  对具有重大标志作用、重要研究价值、重大收藏意义,且持有者不予捐赠的相关文件、档案、契约、证书等实物资料,可由市级自然资源部门以原比例尺复制复印的形式予以征集。 

  三、有关要求 

  (一)展品应具有较强的代表性,保存状况较好,适合收藏及陈列展出。 

  (二)鼓励展品提供者通过录制短视频的方式介绍展品,讲述展品发现或收藏的相关故事,并对展品信息附以文字介绍,包括:名称、来源、年代、背景和提供者姓名、职业、身份证号、联系方式、通讯地址等。 

  (三)所提供的展品必须权属明晰,提供人对展品的合法性承诺负法律和经济责任。 

  (四)所有捐赠展品由山西地质博物馆永久保存,所有权归于山西地质博物馆,并将适时根据展览需要择优展出。 

  四、藏品征集信息提交 

  请将捐赠品基本信息(捐赠品名称、时代、尺寸、数量、来源、其他相关信息等)与照片(清晰、多角度)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sxsbdc@163.com,并留下您的联系方式。 

  收到以上材料后,我们会尽快联系有意向的捐赠者(通常在20个工作日内)。如逾期未与您联系,则为暂不接受您的捐赠。我们的工作人员不会以任何名义向您索取钱财,在正式接受捐赠前不会要求保留捐赠品,如遇类似情况请警惕。 

  五、征集时间 

  此展品征集信息收集长期有效。 

   

  联系人:齐亚男  联系电话:0351-6164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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