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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7/2021-07212 | |
发文字号:台管办发〔2021〕101号 | 成文时间:2021-11-04 |
发文机关: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综合办公室 | 主题词: |
标题:关于调整五台山风景名胜区县级林长及责任区域的通知 | |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林业 | 发布日期:2021-11-08 |
时间:2021-11-08 来源: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综合办公室
各乡镇党委、政府,区直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和省、市有关要求,加快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长效机制,经研究,现对景区县级林长及责任区域予以调整,调整后的区级林长名单和责任区域如下:
区级总 林 长: 王黎明 (市委一级巡视员、党工委书记、
管委会主任)
区级副总林长: 张耀明 (党工委副书记)
李淑辉 (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区 级 林 长: 白利军 (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责任区域:石咀镇)
力尚宏 (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责任区域:台怀镇)
周云康 (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责任区域:台怀镇)
康晓蕾 (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责任区域:金岗库乡)
赵全洲(管委会二级调研员)
(责任区域:石咀镇)
白海龙(管委会二级调研员、文物和遗产
保护局局长)
(责任区域:台怀镇)
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综合办公室
2021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