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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7/2021-07216 | |
发文字号:台管办发〔2021〕104号 | 成文时间:2021-11-17 |
发文机关: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综合办公室 | 主题词: |
标题: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综合办公室关于开展“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 活动的通知 | |
主题分类:其他 | 发布日期:2021-12-06 |
时间:2021-12-06 来源: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综合办公室
各乡(镇)党委、政府,区直各局(室)及驻台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帮助景区各类困难群众解决生产生活问题,根据《中共忻州市委办公室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活动的通知》精神,决定在全景区继续开展“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捐助范围和原则
景区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省市驻台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单位或组织以及社会各界群众,均可按照自愿的原则参加捐助活动。为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此次社会捐助活动只接收捐款,捐款金额全数用于困难群众临时性生活救助。
在捐助活动中,不组织在校学生、困难企业职工及离退人员等参加捐助活动。
二、募捐时间
2021年11月20日—2021年12月30日
三、募捐要求
1、各乡(镇)党委、政府及区直各有关单位在组织捐款活动中必须坚持自愿原则,号召、鼓励、引导社会各界参与捐款活动。
2、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组织,做好接收登记及管理工作,于12月25日前将捐款汇入指定账号,并将本单位捐款人员名单及金额加盖单位公章后送五台山风景名胜区民政综合保障服务中心。民政综合保障服务中心核实无误后,要开具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捐款物接收票据。
3、民政综合保障服务中心代表景区管委会接收机关、企业单位和社会各界的捐赠,其他任何单位或组织不得以此名义接收捐赠。
4、民政综合保障服务中心将根据各单位捐款时间先后在五台山电视台进行公示。
5、民政综合保障服务中心要严格内部管理,落实工作责任,做到捐款有专人负责、专账管理,制定捐款分配方案,确保活动有序开展。要根据景区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及时拨付,按照临时性救助要求,确保将有限的捐款发到最困难群众手中。
单位名称:五台山风景名胜区民政综合保障服务中心
地 址:五台山金岗库移民小区司法楼四层
开户银行:五台农商银行佛境支行
账 号:303221010300000004406
捐助热线:0350-6594288
联 系 人:史晋丽
手 机:18235068270
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综合办公室
2021年11月17日
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综合办公室 2021年11月17日印发
共印4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