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山西省政府 忻州市政府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文件 > 省政府文件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促进专业镇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2-09-26      来源: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山西省促进专业镇高质量发展

实施方案的通知


晋政办发〔2022〕80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

  《山西省促进专业镇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9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山西省促进专业镇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为促进全省专业镇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推动特色产业做大做强,加快建设市场主体集聚平台,带动就业富民,走出一条具有山西特色的集群经济发展新路子,助力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要求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部署,深刻领会省委省政府促进专业镇发展的战略意图,充分挖掘全省县域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和历史传统优势,围绕制造业、特优农业、特色轻工(工艺美术)等领域,加快培育发展一批特色产业集聚度高、专业化分工协作程度高、产业辐射带动能力强、品牌优势突出、就业富民拉动效应明显的专业镇,锻造县域经济长板优势,促进市场主体倍增,推动产业转型和乡村振兴,打造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助力我省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全省专业镇发展质量与产业竞争力显著提高,省级专业镇达到30个以上,优选培育一批潜力专业镇,建设培育一批市级专业镇;打造一批全国知名的区域品牌,制定一批行业标准,形成全国有影响的山西名片;专业镇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基础设施、产业配套、信息化水平、人才支撑和自主创新能力明显提升;土地集约利用和产出效益进一步提升,节能降耗、减污降碳效果明显;市场主体集聚平台作用有效发挥,培育一批龙头企业,招引孵化一批上下游配套企业,带动就业创业、赋能富民强省。

  二、省级专业镇认定标准

  (一)历史传承厚重。专业镇主导产业拥有历史传承的独特产品、工艺技艺和服务,品牌效应突出,社会广泛认同,具备明显山西标识和良好声誉。

  (二)就业富民带动面广。产业集群集聚效应明显,成为吸纳就业的重要渠道、税收的重要来源、创业的重要载体,能为就业创业和群众增收致富提供有力支撑。

  (三)市场需求较大。专业镇主导产品在国内具有较高市场占有率,出口产品在海外拥有较大市场空间。

  (四)产业集聚度高。特色主导产业原则上限定在一个县(区、市)内,产业配套能力和竞争力较强。专业镇的主导产业应具备一定规模,原则上制造业类专业镇特色主导产业产值应达到20亿元以上,特优农业、特色轻工(工艺美术)类应达到10亿元以上。主导产品具有历史发源地、地理标志等传统特色,在行业内影响力大、知名度高、市场占有率高的专业镇,在充分考虑发展前景后,可适当放宽认定条件,但年产值不少于1亿元。

  (五)龙头企业带动效应强。专业镇的主导产业应至少拥有1家实力较强、行业知名的龙头企业,带动相关生产、服务等上下游配套企业(含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户数在10户以上。拥有国家级或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中心以及“专精特新”、“小巨人”、单项冠军企业、龙头企业的专业镇优先评定。

  (六)产品特色突出。主导产业聚焦一种特色产业或若干细分产品,在全国乃至全球同行业拥有较大影响力。重视质量品牌建设,拥有省级以上知名区域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主导或参与制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

  (七)公共服务完善。按需建立各类公共服务平台,初步具备研发设计、检验检测、业务培训、信息咨询、知识产权保护、融资担保、产品展销、物流服务等功能,基础设施较为完善。

  (八)发展环境良好。当地政府重视对特色产业集群发展的规划引导、技术创新和政策支持,思路清晰、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措施精准,对企业的服务意识强。

  三、重点任务

  (一)实施专业镇市场主体倍增行动。充分发挥专业镇作为市场主体集聚平台的功能作用,大力推进“专业镇+市场主体”培育模式,深入落实市场主体倍增“1+1+8+1”政策体系和支持专业镇发展的系统性政策,充分发挥省级专项资金引领示范作用,用好创投、风投和政府引导基金、战略性新兴产业电价、能耗和环境容量保障等真金白银的政策措施,推动专业镇龙头企业做大做强,鼓励支持其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上下游配套中小企业发展,实现专业镇市场主体上规模、增实力、提效益,实现“一镇带一方、一方促全盘”的集群发展。(省工信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旅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审批服务管理局、省市场监管局、省金融办、省能源局、省国资委、省国资运营公司、省小企业局等部门和各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实施专业镇主导产业壮大行动。依托专业镇资源禀赋、产业基础、专业特长和历史传承,鼓励企业采取强强联合、战略联盟、股份合作、兼并重组等多种形式,迅速扩张规模、做强做大、提质增效。积极推动“小升规”,支持生产经营稳定、市场前景广、成长空间大、创新能力强的小微企业“升规入统”,实现专业镇主导产业更加集聚、企业发展能级更高、经济规模更加壮大,打造一批500亿级、300亿级、200亿级、100亿级、50亿级专业镇,推动专业镇成为山西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积极促进专业镇产业转型升级,抓好产业布局规划,引导专业镇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特色轻工业等现代产业,破解产业层次低、产业雷同、无序竞争、低水平重复建设等问题,实现“腾笼换鸟”、错位发展,促进特色产业从中低端逐渐向高端过渡转型。积极探索组建产业集群促进发展组织,开展专业镇集群竞赛。(省工信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旅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国资委、省国资运营公司、省审批服务管理局、省金融办、省能源局、省小企业局等部门和各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实施专业镇创新能力提升行动。坚持把创新作为推动专业镇高质量发展的第一动力,聚焦提升专业镇自主创新能力,增强特色产业核心竞争力的目标,重点筛选法兰、玻璃器皿、金属制品、陶瓷、酿酒、酿醋、装备制造、耐火材料、新能源电池、食品、现代农业、工艺美术等领域的一批重大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采取省市县联动、产学研联合、省内外招标等形式,组织高校、科研院所开展联合攻关,攻克一批核心技术,研发一批自主创新产品。鼓励专业镇龙头企业创建省级和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联合省内外优势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建设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开展产品研发、成果转化、检测认证、技术服务,打造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加快提升专业镇信息化发展水平,推动专业镇企业用好5G、大数据、工业互联网、物联网、智能制造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开展企业管理、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业务,实现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化升级。(省科技厅、省工信厅牵头,省农业农村厅、省文旅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审批服务管理局、省小企业局等部门和各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实施专业镇重大项目攻坚行动。加强专业镇重大项目谋划,建立完善重点项目库,谋划实施一批标志性、引领性的重大项目,着力储备一批补短板、强弱项的重点项目,持续推动项目签约、开工、投产“三个一批”活动。增强要素保障能力,对符合全省产业规划的专业镇重点项目在审批服务、专项资金、项目用地、能耗排放等方面给予支持。强化市县两级项目建设属地责任,坚持主动对接、靠前服务,做好重点项目建设的动态监测,积极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推动签约项目早落地、落地项目早建设、建设项目早投产、投产项目早达效。(省工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省文旅厅牵头,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能源局、省审批服务管理局、省金融办、省小企业局等部门和各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实施专业镇就业富民赋能行动。坚持专业镇就业富民导向,依托各类职业培训学校开展技能培训,提升劳动者素质和技能。鼓励专业镇企业以训提能、以训稳岗,稳定现有就业,提升从业人员收入水平。积极引导企业扩大生产规模,拓宽就业渠道,发展电子商务、快递物流、商贸服务、市场营销等专业化配套服务,提高就业吸纳能力,实现城镇和农村劳动力就近就业、“家门口”就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乡村振兴。鼓励各类院校面向专业镇特色产业开设相关专业,开展合作办学,培养专业镇本土人才。针对企业科技创新需求,鼓励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开展面向专业镇的订单式培养;针对特色产业,加强技能型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培训,解决专业镇转型升级过程中的人才缺乏问题。扎实推进“双创”工作,打造一批高质量创新创业载体。加强创业辅导,提升对返乡农民工、大学生、退役军人等就业创业服务水平,提高专业镇就业转化率。鼓励各地自加压力,设定一定数量的就业目标和一定规模的税收目标,扩大就业容量、提高就业质量,提升从业人员收入。(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科技厅、省工信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旅厅、省小企业局等部门和各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实施专业镇质量品牌提升行动。坚持质量引领、以质取胜,持续提高特色产品质量水平,打造高性能、多功能、绿色化、质量一流的拳头产品。打击假冒伪劣,维护市场秩序,保障企业合法权益。鼓励专业镇企业发展自主品牌,打造质量过硬、信誉可靠的品牌,着力提升企业、产品的国内外知名度。加强区域品牌建设,鼓励专业团体、行业协会和其他集体组织建立公共品牌资源,通过注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保护区域特色产业,打造一批产业名镇。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支持企业申请专利、实施专利,推进专利技术产业化。加强专业镇技术标准工作,支持企业参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定。鼓励专业镇企业走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创新型发展道路,争创一批省级和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单项冠军企业。(省市场监管局、省小企业局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信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旅厅等部门和各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实施专业镇市场拓展行动。加大对专业镇企业和产品的宣传推广力度,大力发展会展经济,举办专业镇博览会,鼓励结合地方实际和特色,举办各类促销活动,逐步打造一批品牌展销活动。支持专业镇企业参展及参与省内外公开招标活动,相关部门给予业务指导和协助,并给予办展和参展支持。鼓励专业镇企业发展电子商务,线上线下开拓国内国际市场,扩大产品销售渠道。举办产供销对接活动,健全完善流通体系,畅通产业循环、市场循环。(省商务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旅厅、省交通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审批服务管理局、省小企业局等部门和各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实施专业镇精准招商行动。坚持把招商引资作为推动专业镇发展的重要措施和有力抓手,站位全球视野,围绕专业镇特色产业新动能培育、传统产业升级、产业链延链补链强链等重点招商领域,强化专业招商队伍建设,精准锚定目标企业,通过专业招商、协会招商、中介招商、产业链招商、以商招商、节会招商、云招商等方式,引进落地一批高端优质项目。精准承接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产业梯度转移,加速发达地区创新成果来晋孵化转化和产业化。(省商务厅、省投资促进局牵头,省科技厅、省工信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旅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小企业局等部门和各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实施专业镇要素保障行动。科学安排用地计划指标,高效集约利用土地,保障专业镇企业和项目建设用地需求。采取分类节能审查措施,强化落实正面清单管理、能效先进性审批、标杆性审批等支持政策,推动专业镇项目提升质量。优化环评审批服务,科学配置排污总量指标,支持专业镇布局战略性新兴产业、低碳环保产业和建设效益好的重大项目。畅通专业镇企业融资渠道,开展精深对接服务,引导金融机构在审批流程、贷款规模、授信条件、融资利率等方面优化提升。完善金融服务机制,推动专业镇企业挂牌上市,以资本力量助力企业做大做强。(省自然资源厅、省能源局、省生态环境厅、省金融办牵头,省工信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旅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人行太原中心支行、山西银保监局、山西证监局、省小企业局等部门和各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实施专业镇环境服务化行动。优化专业镇发展软硬环境,提升道路、供电、供水、数字化等基础设施承载能力,将各类园区作为专业镇特色产业发展的主要载体,形成上下游配套、专业化分工、社会化协作的产业空间布局。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鼓励专业镇企业、行业组织、高校等共同打造技术研发、工业设计、检验检测、标准推广、人才培训、成果转化、企业孵化、物流配送、电商平台等多功能公共服务平台。聚焦打造“三无”“三可”营商环境,推动落实“承诺制+标准地+全代办”,全力提升服务企业水平。(省审批服务管理局、省工信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旅厅、省住建厅、省交通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小企业局等部门和各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工作机制

  (一)建立高效协同推进机制。省政府成立省专业镇发展领导小组(见附件),加强对全省专业镇建设的统筹协调和宏观指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工信厅,负责日常协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负其责,协调联动,会商解决问题。市县参照建立本级工作机制,加强省市县三级联动。

  (二)强化政策保障落实机制。省级出台专业镇系统性支持政策,统筹引导政策、项目、资金、人才、土地、能耗等各类资源要素向专业镇汇聚,省级重大项目和省级专项资金优先向重点专业镇倾斜。加大政策解读、宣传力度,通过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广泛宣传专业镇支持政策,确保专业镇所在市县政府、企业对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市县要根据各专业镇主导产业特点、发展阶段水平、资源禀赋条件等,研究制定“一镇一策”扶持政策,推进专业镇加快产业升级和产品创新,实现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竞争力“双提升”。

  (三)建立常态化服务机制。省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深入各市、县开展调研,摸清专业镇企业发展现状,找准产业发展的“共性问题”和企业发展的“个性问题”,建立问题台账,“把脉问诊”、协调配合、跟进帮扶,帮助解决好专业镇企业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积极指导专业镇编制特色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完善专业镇发展路径,推动特色产业做大做强、特色产品做优做精,促进专业镇提档升级。

  (四)建立责任清单机制。制定专业镇年度行动计划,明确年度工作目标,安排年度重点任务、推进措施、时间进度,细化分解责任,压实各方责任。专业镇所在市县政府要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发展目标和战略,将发展路径中的问题具体化、详实化,责任清晰化、全面化,形成重大项目清单、招商引资清单等。

  (五)建立科学化考核激励机制。突出高质量发展导向,将专业镇建设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强化对各市各部门的工作考核。建立健全重点督查考核机制,专业镇评定后,要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对存在的问题督查督办督导。开展专业镇年度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县域经济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对评价排名靠前、成效突出的专业镇所在市县政府予以表扬奖励;对评价排名靠后或建设进度较慢的专业镇所在市县政府,发出督办通知书,限期整改问题。

 

  附件:山西省专业镇发展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及组成人员名单


  附件

山西省专业镇发展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及组成人员名单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专业镇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负责统筹协调全省专业镇发展规划、目标要求、政策制定、工作部署,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推进专业镇高质量发展。

  二、组成人员

  组 长:蓝佛安 省委副书记、省长

  副组长:贺天才 副省长

  成 员:卢建明 省委组织部主持日常工作的副部长

      张 羽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政府新闻办主任

      陈旭忠 省委统战部副部长(兼),省工商联党组书

          记、常务副主席,省总商会副会长

      丁永平 省政府副秘书长

      张 翔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省太忻经济一体化发展促进中心主任

      马 骏 省教育厅厅长

      卫英慧 省科技厅厅长

      武宏文 省工信厅厅长

      郑  红  省民政厅厅长

      董一兵 省司法厅厅长

      武志远 省财政厅厅长

      陈振亮 省人社厅厅长

      姚青林 省自然资源厅厅长

      王延峰 省生态环境厅厅长

      王立业 省住建厅厅长

      赵建平 省交通厅厅长

      刘志杰 省农业农村厅厅长

      王宏晋 省商务厅厅长

      王爱琴 省文旅厅厅长

      贠 钊 省国资委主任

      洪 强 省国资运营公司董事长

      张九萍 省市场监管局局长

      赵晓春 省广电局局长

      赵雁峰 省体育局局长

      张晓东 省统计局局长

      王炤坤 省政府研究室主任

      李东洪 省审批服务管理局局长

      常国华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金融办)局长(主任)

      姚少峰 省能源局局长

      薛江炤 省小企业局局长

      高继科 太原海关关长

      高 波 人行太原中心支行行长

      齐志宏 省税务局局长

      尹江鳌 山西银保监局局长

      李泽华 山西证监局局长

      姜玉波 省通信管理局局长

      杨春权 省投资促进局局长

      景普秋 省工商联主席、总商会会长,山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院长

      刘英魁 山西广播电视台台长

      张新伟 太原市市长

      张 强 大同市市长

      吴秀玲 朔州市市长

      李建国 忻州市市长

      张广勇 吕梁市市长

      常书铭 晋中市市长

      刘文华 阳泉市市长

      陈耳东 长治市市长

      薛明耀 晋城市市长

      李云峰 临汾市市长

      储祥好 运城市市长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工信厅。办公室主任由省工信厅厅长兼任,副主任由省农业农村厅、省文旅厅分管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协调推动专业镇发展工作,出台专业镇认定标准和管理办法,负责省级专业镇申报认定,根据专业镇工作推进情况,不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协调领导小组成员统筹解决省级专业镇重大事项,督促重大决策落实落地,负责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各成员单位根据工作职能,强化配合联动,高效推进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有变动,由现履职人员自行替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动态调整,不再另行发文。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9月26日印发

附件: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__关于印发山西省促进专业镇高质量发展__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