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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7/2018-09830 | |
发文字号:台管委〔2018〕115号 | 成文时间: |
发文机关: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 主题词: |
标题: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第一环境保护督查组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销号备案报告 | |
主题分类: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 发布日期:2018-09-07 |
时间:2018-09-07 来源: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忻州市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按照《忻州市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第一环境保护督查组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以下简称《整改任务清单》)《关于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实行销号管理的通知》要求,现将第44号整改任务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任务
五台山风景名胜区存在劣质销售煤点,但没有列入取缔范围。
二、整改目标
对景区存在的煤炭销售点予以取缔。
三、完成情况
按照《忻州市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第一环境保护督查组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要求,经排查,对景区存在的6处煤炭销售点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经营监管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全部取缔,所有的煤炭已全部清理,相关设备已撤出。加强后续日常监管,加大巡查力度,坚决杜绝煤炭销售非法行为。
特此报告
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2018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