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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7/2019-00503 | |
发文字号:台管委发〔2019〕1号 | 成文时间: |
发文机关: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 主题词: |
标题: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成立五台山风景名胜区土地决策协调领导组的通知 |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 发布日期:2019-01-09 |
时间:2019-01-09 来源: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执行土地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规范行政行为,服务经济建设,做到土地征供决策的公开、公正、规范、高效。经研究决定,成立五台山风景名胜区土地决策协调领导组,对土地征收、征用、供应等重大事项进行决策。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张耀明 五台山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副组长:刘明国 五台山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规划国土建设局局长
韩世愚 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刘文伟 财政局局长
成 员:孙贵堂 规划国土建设局副局长
陈 强 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罗耀飞 财政局副局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国土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土地征收、征用、供应等具体事务性工作。
主 任:张 岩
成 员:闫旭平 殷建树 韩存伟 郭文远
领导组实行月例会工作制度。研究事项由办公室上报领导组组长并召集会议,领导组议定,报管委会批准,有关部门按规定办理。重大事项报管委会主任审定。
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2019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