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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综合办公室关于成立五台山风景名胜区违法排污大整治“百日清零”专项行动清零销号领导小组的通知

 时间:2019-11-07      来源: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综合办公室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各局室、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景区违法排污大整治“百日清零”专项行动清零销号工作的领导,全面完成“清零”任务,按照《山西省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违法排污大整治“百日清零”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晋环督改〔2019〕4号)要求,景区管委会决定成立五台山风景名胜区违法排污大整治“百日清零”专项行动清零销号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张耀明 五台山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社会农村工作局局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副组长:刘明国 五台山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规划国土建设局局长

  成 员:康 煜 台怀镇镇长

  安志高 金岗库乡乡长

  李国维 石咀乡乡长

  李俊伟 交警大队队长

  李晓东 综合办公室二级主任科员

  孙贵堂 规划国土建设局副局长

  康建跃 规划国土建设局副局长

  王莉琴 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温海峰 纪检监察组正科级监察员

  边利军 旅游发展局副局长

  白永康 宗教事务局二级主任科员

  刘仁伟 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安卫东 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大队长

  张俊彦 社会农村工作局副局长

  郭慧星 文物和遗产保护局副局长

  王鹏飞 综合行政执法队中队长

  王海晋 新闻宣传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规划国土建设局环保中心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闫旭平担任,负责收集并按时上报市清零办要求的相关文字、图片、表格等资料,实现按期清零销号。

  特此通知

  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综合办公室

  2019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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