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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综合办公室关于印发《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粮食应急预案》的通知

 时间:2022-04-07      来源: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综合办公室

 

  各乡镇,区直各局(室)及各有关单位: 

  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粮食应急预案》已经景区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粮食应急预案 

    

    

    

           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综合办公室 

             2022年3月31日           

   

  附件 

    

  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粮食应急预案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为有效监测和控制景区粮食(含食用油)市场异常波动,确保粮食市场供应,保持粮食价格基本稳定,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编制本预案。 

  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西省储备粮管理暂行规定》《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山西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粮食应急预案》《山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景区区域内因自然灾害、疫情、供求关系变化等原因出现群众集中抢购、粮食脱销断档、价格大幅度波动等情况,对原粮及成品粮油采购、调拨、加工、运输、供应和进口等方面的应对工作。 

  4、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景区管委会的统一领导下,各局、乡镇人民政府按照粮食事权各负其责。 

  2)科学监测、预防为主。提高防范突发事件的意识,加强对粮食市场的跟踪监测,出现前兆及时预报,提前做好应对准备,防患于未然。 

  3)反应及时、处置果断。出现粮食应急状态要立即作出反应,及时报告有关情况,并迅速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应急处置快速果断、取得实效。 

  二、组织指挥体系 

  (一)五台山景区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 

  五台山景区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以下简称景区指挥部由分管粮食工作的副主任任指挥长协助工作的社会农村工作局、旅游发展局局长任副指挥长成员由组织人社局、公安局、财政局、旅游和交通中心、应急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局、媒体中心及三乡镇单位负责人组成。 

  (二)景区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景区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社会农村工作局,办公室主任由社会农村工作局局长兼任。 

  (三)应急工作组及职责 

  1、旅游发展局、应急局负责粮食应急工作的综合协调;做好粮食市场调控和供应工作;对景区内外的粮食供求形势进行分析、预测,并及时向管委会和景区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提出预警意见;负责粮食价格监督检查,及时掌握粮食市场价格动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销售最高限价或采取其他价格干预措施,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负责应急状态下粮食采购、加工、调运和销售的组织协调工作;抓紧建立景区储备粮的管理和动用机制,会同有关部门适时提出动用景区储备粮的建议。 

  2、公安局负责维护粮食经营场所的治安秩序,保证道路交通运输的通畅,配合有关部门及时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犯罪活动。 

  3、财政局负责审核、安排实施粮食应急预案所需的相关经费,配合有关部门拟定动用县级储备粮的计划;对用于粮食应急工作各项资金(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4、社会农村工作局负责根据粮食生产及市场供求情况,采取有力措施增加粮食产量,促进产需的基本平衡,防止粮食生产出现较大波动。 

  5、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局负责监督检测粮食质量,防止假冒伪劣、有毒有害粮食流入市场。 

  6、媒体中心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景区粮食应急新闻发布预案,负责组织发布相关新闻和信息,加强互联网的监督管理和有害信息的封堵、删除工作,正确引导舆论宣传。 

  7、其他有关部门在景区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三、预警预防机制 

  (一)市场监测与预测 

  旅游发展局、社会农村工作局应当建立全县粮食市场行情、供求形势的监测、预警分析系统,通过对景区内外主要粮食品种的生产、库存、流通、消费、价格、质量、储备市场动态实时监测、查询和信息分析,预测对景区粮食市场可能产生的影响,随时掌握粮食市场供求和价格动态变化情况,并及时向县政府提出建议。要充分利用有关部门现有的信息资源,加强信息整合,实现资源共享。 

  (二)应急报告 

   旅游发展局、社会农村工作局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全县粮食市场异常波动应急报告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各乡镇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并及时向旅游发展局、社会农村工作局通报: 

  1、发生洪水、地震以及其他严重自然灾害,造成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的。 

  2、发生重大传染性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疫病、重大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引发公众恐慌,造成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的。 

  3、其他引发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的情况。 

  4、旅游发展局、社会农村工作局在接到通报后要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并及时向景区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报告。 

  四、应急响应 

  按照粮食应急工作需要省级粮食应急响应分为I级、II级、III级。 

  (一)I级响应 

  1、启动条件 

  景区区域内出现粮食应急状态景区范围内粮食价格在一周内上涨100%以上以及景区指挥部认为需要启动I级响应的应急状态。 

  2、启动程序 

  景区指挥部办公室接到紧急报告后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和分析并作出评估和判断景区指挥部提出启动栺级响应的建议;景区指挥部决定启动I级响应。 

  3、响应措施 

  景区指挥部启动应急响应后开展以下应急处置工作: 

  1)景区指挥部办公室密切关注事态变化及时记录反映有关情况。 

  2)制订动用景区储备粮的使用安排和运输保障方案如实物调拨、加工供应、市场销售、低价供给或无偿发放以及保障运输的具体措施等。 

  3)提出申请动用省级储备粮含成品储备粮的品种、数量、质量、库存成本、销售价格经省管委会批准后景区指挥部下达动用命令。 

  4)落实动用景区储备粮的资金和补贴来源。 

  5)迅速启动景区粮食加工和供应应急系统落实保障措施安排粮食加工和供应。 

  6)组织对事发地主要粮食品种价格采取最高限价、限定差价率或利润率、实行提价申报制度和调价备案制度等措施 

  7)依法征用粮食经营者的粮食、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并给予合理补偿。 

  8)加强市场监管依法查处各种违法行为维护社会稳定。 

  9)必要时向市级粮食应急指挥部提出申请动用市级储备粮的品种、数量 

  (二)II级响应 

  1、启动条件 

  景区内出现粮食应急状态景区范围内粮食价格在一周内上50%以上100%以下,以及景区指挥部认为需要启动II级响应的应急状态。 

  2、启动程序 

  景区指挥部办公室接到事发地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紧急报告后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和分析并作出评估和判断景区指挥部提出启动II级响应的建议;景区指挥部决定启动II级响应。 

  3、响应措施 

  景区指挥部启动应急响应后开展以下应急处置工作: 

  1)景区指挥部办公室密切关注事态变化并及时记录反映有关情况。事发地的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要及时将粮食市场情况向当管委会景区指挥部报告如遇紧急情况随时报告。 

  2)申请动用景区级储备粮含成品储备粮),包括品种、数量、质量、库存成本、销售价格。 

  3)落实动用景区储备粮的资金和补贴来源。 

  4)制订动用景区储备粮的使用安排和运输保障方案如实物调拨、加工供应、市场销售、低价供给或无偿发放以及保障运输的具体措施等。 

  5)迅速启动全景区粮食供应应急系统落实保障措施安排粮食加工和供应。 

  6)组织对事发地的主要粮食品种价格采取最高限价、限定差价率或利润率、实行提价申报制度和调价备案制度等措施 

  7)依法征用粮食经营者的粮食、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并给予合理补偿。 

  8)迅速组织粮食市场秩序和价格政策执行情况大检查对适用行政处罚一般程序的案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9)必要时请求市级储备粮支援 

  (三)III级响应 

  1、启动条件 

  景区出现粮食应急状态景区范围内粮食价格持续一周内上涨30%以上50%以下,以及景区指挥部认为需要启动III级响应的应急状态。 

  2、启动程序 

  景区指挥部办公室接到应急工作指挥部紧急报告后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和分析并作出评估和判断景区指挥部提出启动III级响应的建议;景区指挥部决定启动III级响应。 

  3、响应措施 

  景区指挥部启动应急响应后开展以下应急处置工作指导事发地市开展相应应急工作。及时分析研判事态变化做好扩大响应的准备。同时迅速派出检查组对事发地的粮食市场秩序和价格政策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整顿严厉查处囤积居奇和哄抬粮价等违法行为。向社会进行正面宣传和典型报道引导群众理性消费。 

  (四)信息报告 

  出现粮食市场异常波动时事发地粮食应急机构要迅速将事件的时间、地点、原因、范围、造成的损失、发展趋势等基本情况及时报告景区指挥部,并在两小时内报告管委会。事态紧急时,管委会可向省人民政府报告紧急情况下可先用电话口头报告随后书面报告同时报送上一级人民政府。上报信息时可先简报后详报不涉密信息可通过电话等方式报送。 

  (五)信息发布 

  景区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粮食应急事件信息资料的核实并由专人负责新闻舆论工作。 

  (六)应急结束 

  粮食市场供应稳定价格平稳群众心理趋于稳定粮食应急状态消除后由省指挥部宣布结束省级应急响应。 

  五、后期处置 

  1、善后处置 

  1)应急费用清算 

  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对应急动用省储备粮或省储备粮不足时管委会批准需要进口、采购、征用、加工、供应、运输等不同品种粮食所发生的本金、价差、贷款利息和费用等开支进行审核及时进行清算。对应急动用粮食占用的资金社会农村工作局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单位及时清算收回贷款本息。 

  2)应急能力恢复 

  根据应急状态下对粮食的需要和动用等情况及时采取促进粮食生产、加强粮食收购或适当进口等措施补充各级储备粮和商品库存在一年内恢复应对粮食应急状态的能力。 

  2、总结评估 

  粮食应急响应结束后,景区指挥部要组织成员单位对应急处置情况和效果进行全面梳理总结经验吸取教训进一步修订完善粮食应急预案。 

政策解读:《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粮食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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