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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综合办公室关于印发《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时间:2022-05-10      来源: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综合办公室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各局(室)及各有关单位: 

    《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已经景区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综合办公室 

                               2022年4月21日       

 

 

  

   

  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 总  则 

  1.1 目的 

  为健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机制,增强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与应急准备、应急处置与救援等能力,迅速、有效地应对事故,最大程度地降低和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制订本预案。 

  1.2 工作原则 

  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快速反应、科学施救的原则。 

  1.3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忻州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五台山风景名胜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应对工作。 

  1.5 事故分级 

  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生产安全事故一般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事故四个等级(见附件5)。 

  2 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体系 

  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体系由景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及其办公室组成,在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及其办公室领导下开展工作。 

  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及其办公室,负责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应对工作,以及较大以上(含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先期处置工作。当上级成立现场指挥部时,接管下一级指挥部和吸收其有关成员,纳入上一级指挥部,组织开展应对工作。 

  跨行政区域的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由对发生事故单位有属地安全监管责任的县级指挥部指挥,并提请市指挥部予以协调。 

  2.1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 

   长:力尚宏(五台山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副指挥长:  (五台山应急管理局负责人 

  张万卫(五台山风景名胜区非公工委副书记) 

  郅云杰五台山应急管理局干部 

  刘永伟五台山应急管理局干部 

  韩晓亮五台山消防救援大队队长) 

  刘红涛(武警忻州支队执勤六中队队长) 

    五台山应急执法中队队长 

        员:有关单位主要或分管负责人(见附件3)。 

  根据应急救援实际情况,指挥长可抽调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景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景区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景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张万卫同志兼任。 

  2.2现场指挥部 

  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景区指挥部在事故发生地成立现场指挥部,设指挥长、副指挥长,下设九个应急工作组,即综合协调组、抢险救援组、警戒保卫组、应急监测组、医学救护组、后勤保障组、新闻宣传组、善后工作组、技术专家组。可吸收相关乡镇级指挥部人员和救援队伍人员组建。 

  2.3 应急力量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力量主要有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企业和社会救援力量。 

  3 风险防控 

  应急部门依法对生产安全风险点、危险源进行辨识、评估,制定防控措施,定期进行检查、监控。要建立生产安全事故防控制度,健全完善生产安全领域风险防控体系,严格落实单位事故预防主体责任,加强景区管委会和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管控双重预防机制的建设,防范化解生产安全风险、消除事故隐患。 

  4 监测与预警  

  应急部门以及有关乡镇要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分布及危险有害因素辨识情况,完善监测网络、划分重点监测区域、确定重点监控目标,对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风险进行监测预警。 

  5 应急处置与救援 

  5.1 信息接报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单位要按照规定立即向景区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5.2 报送及核实    

  景区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按照规定逐级报送,必要时可以越级报送。 

  景区有关部门接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按照规定上报景区管委会以及市应急管理局;需要核实的,要及时核实事故有关情况。 

  5.3 先期处置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要立即进行先期处置,采取必要措施,控制事故范围,及时疏散撤离相关人员。按照分级属地原则,迅速组织救援力量进行处置。 

  5.4 应急响应  

  应急响应由低到高设定为四级、级、级、4个响应等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依据响应条件,启动相应等响应。各等级响应条件详见附件4。 

  5.4.1 四级响应  

  符合响应条件时,景区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启动级响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景区指挥部办公室立即派出工作组赶赴事故现场。工作组到达现场后,要全面了解事故前期应对情况,做好成立现场指挥部各项准备工作。 

  2.景区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立即向指挥长请示,提出需要赶赴事故现场的副指挥长、成员单位领导和专家建议,并通知相关人员立即赶赴现场。 

  3.景区指挥部办公室根据事故情况,迅速指挥调度有关救援力量赶赴现场,参加抢险救援。 

  4.景区指挥部领导、成员和专家到达现场后迅速成立现场指挥部及工作组,按照职责分工,开展相关救援工作。 

  5.开展事故险情会商,分析研判事故形势,研究制定应急救援方案和保障方案,并根据事故发展态势及时调整应急救援方案。 

  6.根据事故情况及发展态势,现场指挥部协调救援力量。 

  7.做好对周边人员、场所、重要设施排查和安全处置(包括重要目标物、重大危险源的排查和安全处置工作),防范次生灾害。 

  8.做好地质灾害、环境、气象应急监测和交通、通讯、电力等应急保障工作。 

  9.协调媒体加强事故抢险救援宣传报道,根据景区指挥部指令及时发布事故信息,做好舆情监测和引导工作。 

  10.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景区主要领导的指示批示精神。 

  5.4.2 级响应  

  符合三级响应条件时,指挥长向景区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总指挥报告,建议启动三级响应。景区指挥部在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的指导、指挥下,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应急处置工作。景区指挥部在落实四级响应措施的基础上,还要做好以下工作: 

  1.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市应急管理部门领导的指示批示精神。 

  2.服从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的统一调度指挥,贯彻落实市应急工作组的意见和建议。 

  3.必要时提请市应急管理局增派应急救援专业队伍、专家等救援力量。 

  5.4.3 二级响应  

  符合响应条件时,景区指挥长向景区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总指挥报告,建议启动级响应。景区指挥部在省、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的指导、指挥下,组织本级指挥机构及有关成员单位、涉事乡镇人民政府全力开展应急处置。 

  5.4.4 一级响应  

  符合响应条件时,景区指挥长向景区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总指挥报告,建议启动级响应。景区指挥部在国家、省、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的指导、指挥下,组织本级指挥机构及有关成员单位、涉事乡镇人民政府全力开展应急处置。 

  5.5 响应调整 

  当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情况极其特殊,事故超出景区应对能力时,景区指挥部提请景区管委会向市应急管理局及有关部门请求增援。 

  当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处于可控范围,受伤、被困人员搜救工作接近尾声,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已经查明或正在排除,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工作进展顺利,可适当降低响应级别。 

  5.6 响应结束 

  响应条件消除后,经景区现场指挥机构确认,报告景区指挥部或景区应急救援总指挥部。由景区指挥部或景区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宣布本级响应结束。 

  6 后期处置 

  6.1 善后处置 

  善后处置工作由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景区相关部门和事故发生单位要妥善处理事故伤亡人员及其家属的安置、救济、补偿和保险理赔,征用物资和救援费用补偿,灾后恢复和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恢复正常秩序,确保社会稳定。 

  6.2 资金保障 

  景区财政部门负责对救援过程中的救援费用予以保障,负责及时支付启动应急响应时经景区指挥部调用发生的抢险救援、紧急医学救援、调查评估费用。 

  6.3 调查与评估 

  救援工作结束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成立事故调查组,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工作,对应急救援工作进行评估,并按规定上报。 

  7 附则 

  7.1 宣传、培训和演练 

  景区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采取多种形式向公众及企业员工宣传本预案。将本预案的培训纳入生产安全培训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景区指挥部办公室按规定会同有关部门和辖区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 

  7.2 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五台山风景名胜区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7.3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件:1.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程序示意图 

      2.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机构 

      3.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生产安全事故现场指挥机构与职责 

      4.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条件 

      5.生产安全事故分级 

 

政策解读:《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66号关于印发《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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