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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7/2022-06773 | |
发文字号:台管办发〔2022〕114号 | 成文时间:2022-08-03 |
发文机关: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综合办公室 | 主题词: |
标题: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综合办公室关于变更景区安委会(办)名称及调整组成人员的通知 | |
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 | 发布日期:2022-08-03 |
时间:2022-08-03 来源: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综合办公室
各(乡)镇、区直各有关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按照省政府安委会《印发<关于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晋安发〔2022〕4号)和市政府安委会《关于印发<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忻安委发〔2022〕5号)以及《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和核销部分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忻政办函〔2022〕9号)要求,景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决定,将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安全生产委员会更名为五台山风景名胜区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景区安委会”)、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更名为五台山风景名胜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景区安委办”),组成人员和工作职责具体如下:
一、景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主 任: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常务副主任: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主任
副 主 任:其他副主任,综合办公室主任
成 员:综合办公室副主任,忻州纪委监委驻五台山纪检监察组、组织人社局、统战宗教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会联合会、公安分局、交通管理大队分管负责人,应急管理局、旅游发展局、社会农村工作局、财政局、规划国土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局、综合办、气象站、消防救援大队、融媒体中心、五台山供电站、邮政管理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
主要职责:研究部署、指导协调景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研究提出景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分析景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研究制定景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指导景区安委会成员单位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大检查、专项整治工作,对景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目标责任考核,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表彰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必要时,协调武警五台山支队调集部队参加较大及以上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工作。
景区安委办设在应急管理局,承担景区安委会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应急管理局局长担任,常务副主任由应急管理局副局长担任,副主任由郅云杰和刘永伟担任。
二、景区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景区安委会下设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综合交通、建设(油气管道、城镇燃气)、文化旅游、消防、电力、民爆物品、特种设备、冶金工贸等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委会),由管委会分管领导担任专委会主任,专委会办公室设在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根据“三管三必须”要求以及行业领域部门相关职责规定,确定专委会成员单位,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判形势,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综合办公室
2022年7月12日
政策解读:【图解】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综合办公室关于变更景区安委会(办)名称及调整组成人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