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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景区困难群众“爱心消费券” 发放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时间:2022-02-15 08:40       大    中    小      来源:五台山风景名胜区旅游发展局

 

 

  一、发放背景 

  春节将至,为进一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景区困难群众的温暖关怀,根据省、市政府统一安排,决定为景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对象、易返贫致贫人口发放“爱心消费券”。 

  一、发放目的  

  坚持以人为本、为民服务、帮扶济困,立足于对特定困难群体以特殊关怀,做大程度减少疫情、灾情的影响,不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时拉动内需、刺激消费、繁荣市场,确保景区困难群众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  

  二、发放对象  

  三个乡镇登记在册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对象和易返贫致贫人口。  

  三、发放标准  

  一次性每人发放1000元“爱心消费券”。  

  四、资金来源  

  按照省、市、县(区)财政5:3:2比例分别承担。 

  五、使用方式  

  由景区管委会安排发放,不得以现金形式发放,可采取以下方式发放:  

  (一)与山西银联对接,通过“云闪付”APP发放和使用。消费券可在“云闪付”签约商超、便利店、电商等企业使用(APP内可查阅签约商户名单)。  

  (二)与建设银行等商业银行对接,办理银行借记卡,限额限时使用。各商业银行要及时公布银行卡受理场所。  

  (三)对于以上两种方式使用有困难人员,各乡镇安排相关人员做好所需物品的采购、发放工作。  

  六、时间要求  

  2022年1月27日前(腊月二十五)前发放到位,3月2日(正月三十)前使用完毕。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精心组织实施。 

  (三)加强舆论监测。 

  (四)强化监督检查。 

 

相关文件:关于做好景区困难群众“爱心消费券” 发放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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