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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开发区(园区)国际合作园区建设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时间:2021-01-18 11:38       大    中    小      来源:忻州市政府

一、政策解读 

  1013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开发区国际合作园区建设的指导意见》(晋政办发[2020]85号),对全省5家国家级开发区率先创建国际合作园区提出发展目标要求。为促进我市开发区(园区)的国际合作园区创建工作,把开发区(园区)打造成为我市构建内陆地区对外开放新高地的先行区,我研究起草了《关于推进开发区(园区)国际合作园区建设的实施意见》。 

二、起草背景及过程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开发区国际合作园区建设的指导意见》(晋政办发[2020]85号)精神,我局结合全市开发区(园区)实际情况,于124日起草了《推进开发区(园区)国际合作园区建设实施意见》,按照12月7日市领导指示精神,我局于129日将征求意见稿分送17家市直单位和14家开发区(园区)征求了意见、建议,并作了进一步完善。 

三、主要内容

  《推进开发区(园区)国际合作园区建设实施意见》共六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明确了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第二部分至第四部分,分别从构筑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提升开发区国际化承载能力、加快产业集聚发展三个方面提出了工作意见。 

  第五部分是省级开发区率先创建国际合作园区,结合我市开发区(园区)实际,提出发展目标,到2025年忻州经济开发区创建半导体国际合作园区,到2030年原平经济技术开发区创建中韩智慧能源国际合作园区、定襄经济技术开发区创建智能制造国际合作园区、繁峙经济技术开发区创建中美国际合作园区、静乐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创建中荷国际合作园区、神池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创建中韩国际合作园区、五台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创建中蒙国际合作园区,其他产业园区力争2030年各自建成具有鲜明特色、外向型的国际合作园区。 

  第六部分是保障措施。 

 

相关文件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开发区(园区)国际合作园区建设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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