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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十四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的政策解读

 时间:2023-06-14 09:19       大    中    小      来源:忻州市政府门户网站

  为深入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全面提升我市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水平,市政府于2023年5月26日印发《忻州市“十四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为更好地理解和贯彻《规划》精神,现对《规划》作如下解读: 

  一、制定背景 

  2020年11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顶层设计。要研究制定“十四五”时期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明确目标、任务、举措和实施蓝图。要坚持以我为主、人民利益至上、公正合理保护,既严格保护知识产权,又确保公共利益和激励创新兼得。2021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对未来15年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作出顶层设计。2021年10月,国务院印发《“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对未来五年知识产权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2022年5月16日省政府印发《山西省“十四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明确“十四五”时期山西知识产权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实施保障措施,对全省未来五年的知识产权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十三五”时期,我市坚持把知识产权工作放到转型发展大局中谋划,完成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改革,形成了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初步形成全市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有力促进了创新驱动发展。但仍面临不少问题和短板。 

  二、起草过程和意义 

  按照市政府工作安排,2022年6月,市市场监管局正式启动规划编制,深入高新企业进行了走访调研、并征求了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中级法院、市公安局等18个市直相关部门的意见,先后经过6次修改,并经市司法局进行了合法性审查。《规划》的制定,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决策部署,科学谋划今后一个时期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重大举措,对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保护效能、运用效益、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打造知识产权强市建设新标杆、知识产权保护新高地、高质量创新发展新引擎具有重大意义。 

  三、主要内容 

  《规划》正文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提出了总体要求,明确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第二部分提出了重点任务;第三部分提出了重点工程;第四部分明确了实施规划的保障措施。 

  (一)总体要求 

  1.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创新驱动发展的决策部署,以建设知识产权强市为目标,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运用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运用效益、保护效能、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激发全社会知识产权创新活力,有力支撑忻州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 

  2. 基本原则。坚持依法保护,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法治化水平;坚持质量引领,注重高质量知识产权培育转化;坚持统筹协调,提高知识产权综合治理效能;坚持开放合作,构建知识产权区域协作、互惠共享的新发展格局。  

  3. 发展目标。到2025年,我市知识产权综合实力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总量进入全省中等行列,知识产权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大幅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能力和创新发展水平明显增强,保护严格、运用高效、管理科学、服务优质的知识产权发展格局初步形成。 

  (二)重点工程 

  《规划》围绕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质量、提高知识产权运用能力、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成效、提高知识产权管理能力、提高知识产权服务水平等五个方面部署了14项重点工程。 

  1. 实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程,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专项行动。 

  2. 实施商业秘密保护工程,健全商业秘密保护政策。提升市场主体商业秘密保护能力。 

  3. 实施地理标志保护工程,推进建立地理标志保护机制。    

  4. 实施版权保护促进工程,加大版权保护力度。 

  5. 实施高价值专利培育工程,加大高价值专利支持力度。 

  6. 实施商标品牌建设工程,持续加大品牌宣传和保护力度,打造具有较高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区域品牌。 

  7. 实施专利导航工程,开展专利导航示范项目,加强专利导航项目评价,规范专利导航市场化服务。 

  8. 实施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程,开展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和优势企业培育,打造一批具备竞争优势的知识产权强企。 

  9. 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引导中小企业提升知识产权管理水平,提升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能力,促进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转移转化。   

  10. 实施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建设工程,聚焦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需求,建设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服务业联盟,加强联盟内机构行业自律和协作。 

  11. 实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促进工程。探索设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基金,建立风险分担机制。加强部门联动,支持金融机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联合搭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平台。 

  12. 实施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程,加强公共服务骨干节点建设,推动建立跨地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协同协作机制,加强区域间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资源整合和互联互通。 

  13. 实施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工程,加强高水平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力度。 

  14. 实施知识产权文化建设工程,深入开展多形式的知识产权普及教育,健全知识产权新闻发布制度,构建知识产权大宣传格局,提升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营造尊重知识产权的文化氛围。 

  (三)组织保障 

  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资金保障、加强考核督导,确保《规划》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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