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财政信息 > 财政预决算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索引号:000014347/2018-10149 | |
发文字号: | 成文时间: |
发文机关:五台山国家森林公园 | 主题词: |
标题:五台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 | 发布日期:2018-09-27 |
时间:2018-09-27 来源:五台山国家森林公园
一、五台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概况
(一)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森林公园的综合管理工作,制定公园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做好林业生态建设项目、公益林和防护林的培育、封山育林工作;做好公园内森林、草地资源、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组织实施公园内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组织开展相关科学研究、宣传教育、林业技术推广和交流合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部门决算构成看,五台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财政局决算只包括本事业单位决算。
二、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1、公开01表:2017年收入支出决算表
2、公开02表:2017年收入决算表
3、公开03表:2017年支出决算表
4、公开04表: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5、公开05表: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6、公开06表: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7、公开09表: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三、五台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财政局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情况
五台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2017年收入817.2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资金收入817.09万元,其他收入0.18万元。
(二)支出情况
五台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2017年全部支出686.37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681.19万元,项目支出5.18万元。
1.基本支出681.19万元。主要是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保缴费、绩效工资、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用车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项目支出5.18万元。主要用于林业防灾减灾及公园整体规划设计等事业支出。
(三)事业单位日常运行经费情况
2017年商品和服务支出13.76万元,主要为保障本单位(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银行转账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培训费、劳务费、国家公益林管护及护林防火用车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四、名称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工作目标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以前年度工作目标已完成,剩余的滚存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和以前年度工作目标尚未完成,结转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本年和以前年度工作目标已完成,剩余的滚存资金。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事业单位日常运行经费:指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