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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综合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时间:2018-09-28      来源: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综合办公室

  一、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综合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负责管委会和党工委的日常事务工作 

  2负责各类会议的组织实施 

  3负责公文处理 

  4负责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5指导、监督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 

  6督促落实管委会重大决策和领导指示 

  7负责宣传、信访、群团、武装、机要、保密、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人防、金融、地震工作 

  8负责景区领导班子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部门决算构成看,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综合办公室决算主要包括管理委员会综合办公室机关决算、管理委员会综合办公室属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综合办公室决算的单位包括: 

  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综合办公室(本级) 

  五台山风景名胜区档案管理中心 

  五台山风景名胜区接待服务中心 

  二、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1、公开01表:2017年收入支出决算表 

  2、公开02表:2017年收入决算表 

  3、公开03表:2017年支出决算表 

  4、公开04表: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 

  5、公开05表: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6、公开06表: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7、公开09表: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三、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综合办公室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情况 

  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综合办公室2017年收入2,068.3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资金收入1,897.6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为0万元。其他收入170.68万元 

  (二)支出情况 

  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综合办公室2017年全部支出2,052.87万元,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为0万元。 

  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26.46万元,占支出的93.84%;科学技术支出37.40万元,占支出的1.8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9.01万元,占支出的4.34%。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26.46万元。主要是用于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档案事务支出等。 

  2、科学技术支出37.40万元。主要是用于社会科学里面的其他社会科学支出等。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9.0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里面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 

  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综合办公室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为292.96万元,比预算减少9.38万元,减少7.9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上年有所节约。 

  2017“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92.96万元,主要用于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综合办公室相关部门交流工作、检查工作等。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7年管理委员会综合办公室运行经费支出812.04万元,主要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培训费、劳务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12月31日,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综合办公室共有车辆1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9辆,其他用车1辆。本部门无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政府采购情况。2017年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综合办公室采购支出总额49.65万元,占采购预算的100%。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9.65万元占采购支出总额的100%;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预算绩效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2017年度单位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自评。 

  四、名称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工作目标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以前年度工作目标已完成,剩余的滚存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和以前年度工作目标尚未完成,结转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本年和以前年度工作目标已完成,剩余的滚存资金。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件: 

  1、山西省忻州市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综合办公室-公开数据  

  2山西省忻州市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综合办公室(本级)-公开数据 

  3、山西省忻州市五台山风景名胜区档案管理中心-公开数据 

  4、山西省忻州市五台山风景名胜区接待服务中心-公开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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