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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台山风景名胜区规划国土建设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时间:2018-09-30      来源:五台山风景名胜区规划国土建设局

  一、五台山风景名胜区规划国土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城乡规划、国土资源、不动产统一登记、住房和城乡建设、房地产、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起草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按照授权和委托,负责景区相关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和监督管理; 

  3负责景区城镇体系规划、城镇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的编制、报批并组织实施; 

  4负责景区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 

  5负责景区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征用、土地收储交易、土地使用权出让、地籍调查、土地确权、不动产统一登记、矿业权、测绘等监督管理工作 

  6负责基本农田保护和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非农建设补充耕地管理; 

  7负责地质环境保护的管理和监督,组织开展地质灾害调查、地质灾害监测防治 

  8负责调查和组织鉴定景区内的重要景观 

  9依法审核景区内的建设活动和其他影响景区生态、景观的活动 

  10负责景区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等建设项目的管理和监督 

  11负责景区城市、市政公用事业、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管理工作 

  12负责景区内房产交易和房地产市场管理 

  13负责风景名胜资源和自然生态环境的保护和监督管理 

  14负责景区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部门决算构成看,五台山风景名胜区规划国土建设局决算主要包括规划国土建设局机关决算、规划国土建设局属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五台山风景名胜区规划国土建设局决算的单位包括: 

  五台山风景名胜区规划国土建设局(本级) 

  五台山风景名胜区规划编制研究中心 

  五台山风景名胜区国土建设综合服务中心 

  五台山风景名胜区市政综合服务中心 

  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环境保护中心 

  二、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1、公开01表:2017年收入支出决算表 

  2、公开02表:2017年收入决算表 

  3、公开03表:2017年支出决算表 

  4、公开04表: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公开05表: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6、公开06表: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7、公开09表: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三、五台山风景名胜区规划国土建设局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情况 

  五台山风景名胜区规划国土建设局2017年收入4,052.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资金收入2,825.1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为0万元。其他收入1,227.08万元。 

  (二)支出情况 

  五台山风景名胜区规划国土建设局2017年全部支出3,835.74万元,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为0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1705.50万元,占支出的44.46%;项目支出2,130.24万元,占支出的55.54%。 

  1.基本支出1705.50万元。主要是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保缴费、绩效工资、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公务用车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项目支出2,130.24万元。主要用于历史建筑普查规划、违法建设整治规划、旅游服务基地污水管网建设、市政环境清洁、保障性安居工程、规划编制、景区生态厕所改造提升项目工程、购置环卫设施、大同清扫保洁、景区护栏维护工程、西花园挡墙塌方抢修、安装围挡 擎天柱广告整理、水质化验等。 

  (三)“三公”经费情况 

  五台山风景名胜区规划国土建设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为0万元,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7年规划国土建设局运行经费支出143.87万元,主要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培训费、劳务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五台山风景名胜区规划国土建设局资产1,235.32万元,其中:通用设备738.61万元,占资产的59.79%;专用设备492.50万元,占资产的39.87%;家具、用具4.21万元,占资产的0.34%。本部门无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政府采购情况。2017年五台山风景名胜区规划国土建设局采购支出总额73.41万元,占采购预算的99.96%。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57万元,占采购支出总额的11.67%;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4.84万元,占采购支出总额的88.33%。 

  预算绩效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局对2017年度单位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自评。 

  四、名称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工作目标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以前年度工作目标已完成,剩余的滚存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和以前年度工作目标尚未完成,结转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本年和以前年度工作目标已完成,剩余的滚存资金。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件:  

  1、山西省忻州市五台山风景名胜区规划国土建设局-公开数据 

  2、五台山风景名胜区规划国土建设局(本级)-公开数据 

  3、五台山风景名胜区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公开数据 

  4、五台山风景名胜区国土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公开数据

  5、五台山风景名胜区市政综合服务中心-公开数据 

  6、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环境保护中心-公开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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