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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台山风景名胜区金融事务服务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时间:2018-11-06      来源:五台山风景名胜区金融事务服务中心

    一、五台山风景名胜区金融事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金融工作的法律法规,推动地方金融产业发展,为景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相关服务和支持。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部门决算构成看,五台山风景名胜区金融事务服务中心决算主要包括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五台山风景名胜区金融事务服务中心决算的单位包括: 

  五台山风景名胜区金融事务服务中心  

  二、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1、公开01表:2017年收入支出决算表 

  2、公开02表:2017年收入决算表 

  3、公开03表:2017年支出决算表 

  4、公开04表: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5、公开05表: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6、公开06表: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7、、公开09表: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三、五台山风景名胜区金融事务服务中心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情况 

  五台山风景名胜区金融事务服务中心2017年收入72.97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资金收入72.96万元, ;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为0万元。其他收入0.01万元。 

  (二)支出情况 

  五台山风景名胜区金融事务服务中心2017年全部支出70.98万元。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为0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70.98万元,占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 

  1.基本支出70.98万元。主要是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保缴费、绩效工资、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办公费、手续费、差旅费  

  (三)“三公”经费情况 

  五台山风景名胜区金融事务服务中心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为0万元;2017“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12月31日 本部门无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政府采购情况。2017五台山风景名胜区金融事务服务中心采购支出总额0.65万元,占采购预算的100%。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65万元、占采购支出总额的100%;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预算绩效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局对2017年度单位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自评。 

  四、名称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景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工作目标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以前年度工作目标已完成,剩余的滚存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和以前年度工作目标尚未完成,结转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本年和以前年度工作目标已完成,剩余的滚存资金。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指景区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件: 

  1、山西省五台山风景名胜区金融事务服务中心-公开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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