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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7/2018-11137 | |
发文字号: | 成文时间:2018-09-30 |
发文机关:五台山风景名胜区游客服务中心 | 主题词: |
标题:五台山风景名胜区游客服务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 | 发布日期:2018-11-12 |
时间:2018-11-12 来源:五台山风景名胜区游客服务中心
一、五台山游客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负责入山游客的秩序管理、门票销售和管理及旅游景观展示、游客应急服务、指挥监控等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部门决算单位为五台山风景名胜区游客服务中心,单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1、公开01表:2017年收入支出决算表
2、公开02表:2017年收入决算表
3、公开03表:2017年支出决算表
4、公开04表: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5、公开05表: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6、公开06表: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7、公开09表: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三、五台山游客服务中心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情况
五台山游客服务中心2017年收入1814.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资金收入1699.6万元;其他收入114.9万元。
(二)支出情况
五台山游客服务中心2017年全部支出1780.8万元,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为0万元。
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3.3万元,占支出的5.24%;一般公务服务支出140.1万元,占支出的7.87%;科学技术支出70.0万元,占支出的3.9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477.4万元,占支出的82.96%。
1、基本支出1780.8万元。主要是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保缴费、伙食补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救济费。
采暖补贴、住房公积金、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政府采购情况。2017年五台山游客服务中心采购支出总额367.2元,占采购预算的100%。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67.2元、占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2、预算绩效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中心对2017年度单位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自评。
四、名称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工作目标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以前年度工作目标已完成,剩余的滚存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和以前年度工作目标尚未完成,结转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本年和以前年度工作目标已完成,剩余的滚存资金。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其他资本性支出:指除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件: 1、山西省忻州市五台山风景名胜区游客服务中心-公开数据
五台山风景名胜区游客中心
2018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