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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台山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19-09-20      来源:五台山市场监督管理局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起草相关事业发展规划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按照授权和委托,负责景区相关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和监督管理;组织查处景区内违反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负责相关投诉、申诉和举报的处理工作。

  负责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负责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市场交易行为、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负责个体工商户、私人企业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负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开展消费维权工作;组织开展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负责合同、广告活动和商标的监督管理;负责景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负责宏观质量管理工作;负责组织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组织落实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负责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管理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风险监控;负责标准化、计量和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行业和专业质量技术监督工作。

  负责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推动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依法承担食品生产和加工、销售和餐饮服务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负责酒类、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承担景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负责景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负责景区直接监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织、协调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指导监督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承担景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从部门决算构成看,五台山市场监督管理局决算主要包括局机关决算、局属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五台山市场监督管理局决算的单位包括:

  五台山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

  五台山市场监督管理所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1、公开01表:2018年收入支出决算表

  2、公开02表:2018年收入决算表

  3、公开03表:2018年支出决算表

  4、公开04表: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5、公开05表: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6、公开06表: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五台山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收入693.20万元,比上年增加191.71万元,增长3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收入685.36万元,比上年增加189.69万元,增长38%;其他收入7.84万元,比上年增加2.02万元,增长35%。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台山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全部支出709.97万元,比上年增加255.37万元,增长56%。其中:基本支出680.02万元,占支出的96%;项目支出29.95万元,占支出的4%。

  1.基本支出680.02万元。主要是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救济费、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费。

  2.项目支出29.95万元。具体是食品安全事务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8年五台山市场监督管理局运行经费支出430.69万元,比上年增加 290.04万元。主要为保障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费。增长主要因素为下属事业单位五台山市场监督管理所2018年的支出中包含有2017的费用。

  四、“三公”经费情况

  五台山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为7.83万元,比上年增加7.83万元,增长100%。具体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7.83万元,主要用于公车燃料、维修、保险费等。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五台山市场监督管理所共有车辆4辆,是忻州市工商局调拨市场监督管理所使用,为公务用车。本部门无单位价值 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位价值 100 万以上大型专用设备。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五台山市场监督管理局采购总额20.92万元,占采购预算的99%。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92万元、占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局对 2018 年度单位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自评。评价结果为良好,项目在资金使用方面决策程序基本规范,资金使用基本规范。从评价情况看,有关项目预算执行及时、有效、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绩效指标体系建设逐步规范、科学、合理、完善,较为充分反映财政工作目标和任务。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五台山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工作目标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以前年度工作目标已完成,剩余的滚存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和以前年度工作目标尚未完成,结转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本年和以前年度工作目标已完成,剩余的滚存资金。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件:

  1、山西省五台山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数据

山西省忻州市五台山风景名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XLS
山西省忻州市五台山风景名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XLS
山西省忻州市五台山风景名胜区市场监督管理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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