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山西省政府 忻州市政府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财政信息 > 财政预决算

五台山风景名胜区规划国土建设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19-09-23      来源:五台山风景名胜区规划国土建设局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城乡规划、国土资源、不动产统一登记、住房和城乡建设、房地产、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起草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按照授权和委托,负责景区相关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和监督管理。

  3、负责景区城镇体系规划、城镇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的编制、报批并组织实施。

  4、负责景区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

  5、负责景区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征用、土地收储交易、土地使用权出让、地籍调查、土地确权、不动产统一登记、矿业权、测绘等监督管理工作。

  6、负责基本农田保护和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非农建设补充耕地管理。

  7、负责地质环境保护的管理和监督,组织开展地质灾害调查、地质灾害监测防治。

  8、负责调查和组织鉴定景区内的重要景观。

  9、依法审核景区内的建设活动和其他影响景区生态、景观的活动。

  10、负责景区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等建设项目的管理和监督。

  11、负责景区城市、市政公用事业、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管理工作。

  12、负责景区内房产交易和房地产市场管理。

  13、负责风景名胜资源和自然生态环境的保护和监督管理。

  14、负责景区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二)机构设置情况

  从部门决算构成看,忻州市五台山风景名胜区规划国土建设局决算主要包括局机关决算、局属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忻州市五台山风景名胜区规划国土建设局决算的单位包括:

  五台山风景名胜区规划国土建设局机关

  五台山风景名胜区规划编制研究中心

  五台山风景名胜区国土建设综合服务中心

  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环境保护中心

  五台山风景名胜区市政综合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2018 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1、公开01表:2018年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公开02表:2018年收入决算表

  3、公开03表:2018年支出决算表

  4、公开04表: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公开05表: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6、公开06表: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7、公开08表: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五台山风景名胜区规划国土建设局 2018 年收入 7,739.47万元,比上年增加3,687.22 万元,增加 90.99%。其中:财政拨款资金收入4,970.28万元,比上年增加 2,145.11 万元,增加 75.93%,主要是新增五台山风景名胜区五台县硫铁矿和五台县华泰矿业有限公司土地复垦项目和大气污染防治项目等;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为13.70万元。其他收入 2,769.20 万元,比上年增加 1,542.12 万元,增加126%。主要是新增五台山风景名胜区新建旅游厕所项目等。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台山风景名胜区规划国土建设局 2018 全部支出 6,001.69万元,比上年增加 2,165.95 万元,增加 56.47%。

  其中:基本支出 1,129.75 万元,占支出的 18.82%;项

  目支出4,871.94 万元,占支出的 81.18%。

  1、基本支出 1,129.75 万元。主要是完成日常工作任务

  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奖金、社保缴费、绩效工资、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

  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办公费、手续费、水费、

  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培训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项目支出 4,871.94 万元。主要用于市政环境清洁、五台山风景名胜区新建旅游厕所项目、五台山风景名胜区五台县硫铁矿和五台县华泰矿业有限公司土地复垦项目、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和水质化验等。

  三、“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五台山风景名胜区规划国土建设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为0万元,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8 年五台山规划国土建设局运行经费支出 486 万元,比上年增加 342.13 万元。主要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增长主要因素为五台山风景区规划编制支出和劳务派遣人员费用支出等。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五台山风景名胜区规划国土建设局资本性支出698.19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构建30.78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2.51万元;专用设备购置13万元,基础设施建设219.41万元;大型修缮422.15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0.34万元。本部门无价值 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价值 100 万以上大型专用设备。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五台山风景名胜区规划国土建设局采购支出总额62.6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1.91万元,占采购支出总额的50.90%;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0.78万元,占采购支出总额的49.1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2018年度,我局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一

  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50万元。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局对 2018 年度单位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自评。评价结果为良好,项目在资金使用方面决策程序基本规范,资金使用基本规范。从评价情况看,有关项目预算执行及时、有效、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绩效指标体系建设逐步规范、科学、合理、完善,较为充分反映财政工作目标和任务。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工作目标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以前年度工作目标已完成,剩余的滚存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和以前年度工作目标尚未完成,结转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本年和以前年度工作目标已完成,剩余的滚存资金。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台山规划国土建设局

  2019年9月23日

    附件:

山西省忻州市五台山风景名胜区市政综合服务中心.XLS
山西省忻州市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环境保护中心.XLS
山西省忻州市五台山风景名胜区国土建设综合服务中心.XLS
山西省忻州市五台山风景名胜区规划国土建设局.XLS
山西省忻州市五台山风景名胜区规划编制研究中心.XLS
山西省忻州市五台山风景名胜区规划国土建设局(本级).XLS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