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公共服务 > 教育保障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索引号:000014347/2020-03810 | |
发文字号:台景社农发〔2018〕89号 | 成文时间: |
发文机关: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社会农村工作局 | 主题词: |
标题: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社会农村工作局关于2018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结果的通知 | |
主题分类:教育 | 发布日期:2020-09-29 |
时间:2020-09-29 来源: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社会农村工作局
教育管理中心、各幼儿园: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奖补工作的指导意见》(晋教基〔2016〕10号)、《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扶持工作的通知》(晋教基〔2016〕27号)、《忻州市教育局、忻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和扶持工作的通知》,对提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申请的五台县台怀镇智慧树幼儿园和五台山康杰幼儿园进行了资格审查和评估,根据评审结果,认定五台县台怀镇智慧树幼儿园和五台山康杰幼儿园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社会农村工作局
2018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