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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7/2020-03484 | |
发文字号: | 成文时间: |
发文机关:五台山风景名胜区劳动保障所 | 主题词: |
标题:五台山风景名胜区劳动保障所关于2020年小微企业当年吸纳人员一次性就业补贴公示 | |
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 | 发布日期:2020-09-10 |
时间:2020-09-10 来源:五台山风景名胜区劳动保障所
根据《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忻州市应对疫情加强就业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忻政办发电【2020】57号和《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稳定就业工作的通知》{忻政发【2020】7号文件精神,对新吸纳城乡各类劳动者且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小微企业每吸纳1人给予1500元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五台山风景名胜区劳动保障所现将忻州市五台山风景名胜区和兴源养殖种植专业合作社对新吸纳城乡各类劳动者且稳定就业半年以上人员公示如下:
附:人员花名表
五台山风景名胜区劳动保障所
2020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