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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7/2021-01669 | |
发文字号: | 成文时间:2021-05-10 |
发文机关:五台山风景名胜区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中心 | 主题词: |
标题:五台山风景名胜区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中心关于企业职工享受技能提升补贴的公示(第二批) | |
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 | 发布日期:2021-05-10 |
时间:2021-05-10 来源:五台山风景名胜区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中心
根据《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7]78号)和《关于疫情防控和春节期间稳岗留工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1]8号)规定,对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符合领取技术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的人员给予补贴。经职工个人申请,五台山风景名胜区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中心拟给予韩旺晟同志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5天(2021年5月10日至2021年5月14日)。如有疑义,请及时向五台山风景名胜区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中心反映,联系电话:8759106。
附:五台山风景区职业技能提升补贴2021年度第二批公示名单
五台山风景名胜区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中心
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