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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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公共租赁住房家庭复核
通过结果公示
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忻州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实施办法等六个办法的通知》(忻政办发【2013】45号)和《五台山2017年公共租赁(廉租)住房分配方案》(台管委发【2017】94号)的有关文件精神和规定,现将2021年共公共租赁住房家庭复核评审通过的65户保障对象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日期为2021年9月6日—2021年9月14日,七个工作日,对以下公示名单如有异议,请向保障性住房领导组办公室书面反映或致电0350-6539388。
附件:2021年公共租赁住房家庭复核通过人员名单
五台山风景名胜区保障性住房领导组办公室
2021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