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畅返不畅公路改造工程(台怀镇)审批公示

 时间:2018-12-07      来源:五台山规划国土建设局

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五台山2017年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畅返不畅公路改造工程(台怀镇)建设项目 

忻州市五台山台怀镇光明寺至西湾、西湾至东台沟、东庄至妙德庵、新坊、清凉社、车沟、兔沟至宽滩、水草滩至宽滩建设该项目 

 忻州市五台山风景名胜区国信城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河南金环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五台山2017年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畅返不畅公路改造工程(台怀镇)建设项目已经忻州市发改委批准立项,该项目五台山风景名胜区规划国土建设局以台景规土建函[2017]4号对“忻州市2017年五台山农村公路网及贫困地区道路改造”出具土地预审意见,本项目符合规划要求。主要建设内容为:光明寺至西湾通村公路,全长1.43公里;西湾至东台沟通村公路,路段一,起点位于西湾村,终点位于东台沟村,长1.025公里;路段二,起点位于东台沟村,接路段一终点,终点位于东台沟村东北0.435公里,项目公路总长1.46公里;东庄至妙德庵通村公路:起点位于东庄龙悦客栈,终点位于妙德庵,全长3.663公里;新坊通村公路,起点位于砂石线,途经新坊村,终点位于河北村西,全长1.296公里;清凉社通村公路,改造的路段一,包含两段道路:第一段道路起点位于武警接待中心门口(即路线K0+960处),终点位于洞子村新旧混凝土路面接口处(即路线K2+178处),长1.218公里;第二段道路起点位于文殊洞庙北过水路面处(即K5+433处),终点位于庙沟村口(即K6+856.9),长1.424公里;改造的路段二,起点位于文殊洞标志牌交叉口,终点位于铁瓦殿村,改造起点位于楼上村北交叉路口处(即K3+423处),终点位于铁瓦殿村北(即路线终点K4+404),长0.981公里,公路全长3.623公里;车沟通村公路,起点位于砂石线,终点位于五峰宾馆门前路面横向排水沟处,全长1.505公里;兔沟至宽滩通村公路:起点位于宽滩通村公路K1+440处,终点位于兔沟村,全长2.684公里;通村公路,起点位于黄土嘴,途经水草滩,终点位于宽滩村北,全长5.640公里。 

该项目路线全长21.31km,路基宽度5.5m--11.5m、路面宽度4.5--7m,设计行车速度20km/h;道路性质属于通村公路;工程涉及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排水防护工程、安全设施等;项目对原有道路、设施进行技术改造,工程施工路段在现有道路红线范围以内不新增占地,不涉及征地、拆迁等工程,工程总投资1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3.6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13.1%。 

  

一、在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认真落实施工期污废水、扬尘、噪声、固体废物、废气等污染防治措施及相关的生态保护措施。禁止在施工场地设置施工营地和厕所,严格限制施工范围,落实覆盖、洒水抑尘、道路硬化与管理等措施;禁止在日间12:00-14:00和夜间22:00-6:00施工,建筑施工场界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施工进度按照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尽量避开游客高峰期。 

2、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工程施工过程必须严格按照《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393-2007)的要求,加强扬尘污染控制,做好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土方的开挖、填筑时,应辅以洒水压尘,尽量缩短起尘操作时间;严禁敞开式作业,最大限度地减少项目施工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施工工地物料覆盖、定时洒水抑尘、运输车辆覆盖等。 

3、施工现场水污染防治。施工废水经收集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建筑材料如沥青、红凝土等建筑材料,全部以商品成品直接外购,不得在施工现场搅拌。 

4、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过程中施工机械噪声对沿线居民影响较大,在距居住区小于50m的工路段,尽可能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减轻交通运输噪声等防范措施,将对周围居民影响降至最低。 

5、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弃渣(土)合法处置,加强固体废物管理,严禁乱堆、乱倒,并及时做到清运。 

6、落实生态环境影响防治措施。车辆运输以现有道路为主,不得擅自开辟新的临时便道;在施工过程中应避免大风、降雨天气施工,雨天应对土方、建筑材料通过加盖苫布有效的控制水土流失,并对弃渣进行清运,有效的控制道路施工过程中对周围生态环境的影响;要严格按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组织施工,减少水土流失量;在施工过程中加强施工环境监理工作。 

二、落实污染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加强环境管理,建立健全环保机构和环境管理制度,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的环境法律、法规;组织环保宣传、培训和教育工作;加强场地的绿化工作,按规定及时进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可投入正式运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电话:五台山规划国土建设局 0350-6542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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