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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取消调整10项行政许可事项

 时间:2019-07-17       大    中    小      来源:山西省政府门户网站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7月15日,省政府公布《关于落实衔接国务院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决定相应取消7项行政许可事项(含直接取消3项、取消审批改为备案4项),调整3项行政许可事项(含承接1项、下放2项)。

  此次取消的7项行政许可事项包括国际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无船承运业务审批(初审),船员服务簿签发,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许可,新兽药临床试验审批,饲料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混合型饲料添加剂产品批准文号核发,名称预先核准(包括企业、企业集团、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预先核准)。省政府承接国务院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许可事项共3项,包括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安全评价机构甲级资质认可、煤矿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安全评价机构乙级资质认可,护士执业注册,省际、市际、毗邻县行政区域间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下放后,通过相关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我省要求各级各部门认真做好取消和下放行政许可事项的落实工作。对公布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要及时停止审批,不得拆分、合并或重组以新的名义、条目变相审批。对国务院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要做好承接落实。同时强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制定和完善事中事后监管细则,明确监管职责,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止出现监管盲区,确保放得开、接得住、管得好。(贾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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