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10-24 大 中 小 来源:五台山风景名胜区保障性住房领导组办公室
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忻州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实施办法等六个办法的通知》(忻政办发【2013】45号)和《五台山2017年公共租赁(廉租)住房分配方案》(台管委发【2017】94号)的有关文件精神和规定,现将此次评审符合保障条件的12户保障对象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日期为2019年10月24日—2019年11月1日,七个工作日,对以下公示名单如有异议,请向保障性住房领导组办公室书面反映或致电0350-6539388。
五台山风景名胜区保障性住房领导组办公室
2019年10月24日
附件:
1、第三批公租房家庭审核通过人员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