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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贫困户外出打工政府给予交通补助》的重申通知

 时间:2020-03-30       大    中    小      来源: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组织人社局

  各乡(镇)、及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忻政办发【2017165号)(台管发【2017139号)文件精神,凡我景区劳动年龄内(男满16至60虚岁、女满16至55虚岁)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对当年跨省务工的按每人不超过8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交通费补助;鼓励劳务输出机构开展跟踪服务,对在输入地设立的服务站,可按服务人数给予每人每年不超过300元的就业服务补助。 

  该项政策的出台,是为进一步加大就业扶贫工作力度,减轻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的交通费压力,促进贫困劳动力通过转移就业实现脱贫的重要举措。 

  凡符合申领条件的贫困劳动力,可携带本人劳动合同(就业协议)或务工证明、实名制交通票据原件、岗位工作照片或3个月工资证明、缴纳社会保险凭证、本人身份证和银行卡(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台山风景区支行)复印件到户籍地村委会、乡(镇)进行审核,之后带所有手续到五台山风景名胜区就业服务中心办理 

  详情可咨询五台山风景名胜区就业服务中心    

    址:五台山金岗库移民商住区D区133号 

    话:0350——8759106 

  联系人:刘泽荣 

  附:五台山景区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人员路费补贴申请表 

    

    

    

  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组织人社局 

  2020年03月12日 

附件:
  1、外出务工人员路费申请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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