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1-18 大 中 小 来源:五台山风景名胜区文物和遗产保护局
按照山西文物局《关于公示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的通知》(晋文物函〔2019〕289号)和《忻州市文物局关于落实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告公示制度的通知》文件精神,遵循“坚持谁管理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实行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告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现就五台山风景名胜区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进行公示,公示清单见附件。
五台山风景名胜区文物和遗产保护局
2020年11月18日
附件:
1、金岗库乡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安全直接责任单位(人)公告公示清单.doc
2、石咀镇烽火台及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安全直接责任单位(人)公告公示清单.doc
3、台怀镇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安全直接责任单位(人)公告公示清单.doc
4、五台山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安全直接责任单位(人)公告公示清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