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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台山风景名胜区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公告

 时间:2022-07-01       大    中    小     

  2022年6月29日我局对五台山风景区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6月29日-2022年77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6549339 

  通讯地址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邮编:035515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对五台山风景区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台审管{2022}24号 

2022年6月29日 

附件:
  1、五台山风景名胜区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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