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8-14 大 中 小 来源: 五台山风景名胜区农业和畜牧业服务中心
为了确保五台山风景名胜区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圆满完成,现向社会公开遴选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承担2024年景区的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
一、遴选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办教育培训机构(农广校、农技推广服务机构、职业院校、农业科研院所等)和社会教育培训机构,以公益性机构为主;农民专业合作社(市级以上示范社)、家庭农场(市级以上示范场)、现代农业园区(市级以上园区)和农业龙头企业(市级以上龙头企业)等。
2.熟悉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具有丰富的高素质农民培育经验,具备承担高素质农民相应专业培训必备的师资力量、培训场所、专业教师,教学设备和食宿场所等基本条件;具备足够的高素质农民培育教学实践实训基地,可以是合作的或合建的基地。
3.具有较强的组织学员能力和相关培训管理经验。
4.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和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遵守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资金管理规定。
5.具备与培训内容相适应的培训能力;具备开展集中教学、后续指导和跟踪服务能力,相关管理制度规范,能够高质量完成培训任务,按时开展数据采集、管理、上报,档案资料规范,自愿接受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检查、审核和监督。
6.能够自觉接受农业农村部门管理,近3年无违纪违法录。
二、申报材料
1.《五台山风景区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遴选申报表》;
2.营业执照、办学许可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3.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法人无犯罪记录证明;
5.相关印证资料。
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加盖申请机构印章。申报单位应如实准备材料,弄虚作假的,取消当年申报资格,5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申报材料需报送纸质件一式两份,一份由景区农业和畜牧业服务中心留存,一份附在正式文件之后报市农业农村局。材料不全及逾期报送将不予受理。
三、申报时间
2024年8月15日至2024年8月19日下午6点前。
四、遴选程序
1.资料初审。景区农业和畜牧业服务中心对申报的培育机构所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培育机构进入专家评审环节。
2.专家评审。景区农业和畜牧业服务中心组织评审组,对初审合格的培育机构开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分为资料审核和现场考察两部分:资料审核应包括原始资料的审核、完整性审核、准确性审核,时效性审核等;现场考察应对培训机构和实训基地所申报的各项内容进行实地调查、评估、核实等。在此基础上,由专家评审小组成员进行最终的量化评分。评审结果向社会公示。
3.培育机构确定后,景区农业和畜牧业服务中心根据上级下达的培育任务及培训专业情况,结合各培育机构专业特长、培训能力等实际情况,将培育任务分解到各培育机构,景区农业和畜牧业服务中心与承担任务的培育机构签订培育合同。
联系人:沙福福
联系电话:0350-6594066
附件:五台山风景区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训持证工作培训机构申请表.docx
五台山风景名胜区农业和畜牧业服务中心
2024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