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0-31 大 中 小 来源:五台山风景名胜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编号:(2024)1号
五台山风景名胜区台怀镇杨柏峪村五台县五台县台怀镇中心卫生院拟向五台山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书遗失补办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等相关规定,经五台山风景名胜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现将该不动产权利人申请遗失补办登记的不动产权利情况予以公告。若对公告的不动产权有异议,请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五台山风景名胜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交书面材料。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即认为公告的权益有效,将予以登记。现将申请登记事项公告如下:
权利人 |
五台县台怀镇中心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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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类型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用途 |
医卫 |
不动产权证号 |
五国用(1999)第03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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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属性质 |
划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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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落 |
五台山风景名胜区台怀镇杨柏峪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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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 |
3864.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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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使用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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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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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台山风景名胜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拟于公告期满后依据此公告按规定予以补办登记,原证书作废,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振
联系电话:17735350956